(招标编号:HBGZ2009-1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柴线侯村至曲馆界段改建工程已列入河北省交通厅补助改造计划,项目业主为曲周县交通局。资金来源河北省交通厅补助和地方自筹。曲周县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委托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该工程全长10公里,路线沿用原有路线布设,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10米,路面宽8.5米,两侧各设0.75米土路肩。
路面结构层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6cm二灰碎石基层,16cm原路面冷再生。
2.2 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05日历天。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曲周境内,全长10公里,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及相关规定
3.1 施工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者本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者本人或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A4幅),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于2009年7月3日至2009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至5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09 年7月 24 日下午3:00,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递交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曲周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曲周县城邯临路北侧 地 址: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邮 编:057250 邮 编:056001
联系人:胡志武 联 系 人:杜小虎
电 话:0310-5378938 电 话:0310-3168995 6023229
传 真:0310-3168995
电 子 邮 件:hebeiguangzh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