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厅文件
冀交基[2009]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厅已完成对2008年度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2008年1月1日起在省内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从业的招标代理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印发,同时在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阳光工程和信息化管理平台(http://www.hb-gljspt.com.cn)信用评价公示栏目向全社会公开。
请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好平台信息和评级结果,各项目法人在2009年度进行招标过程中,可以对守法诚信单位给予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方面的优惠;对违反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制度,不认真履行合同承诺等失信企业,要重点审查,同时可以要求提高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附件:1.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汇总表
2.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监理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汇总表
3.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招标代理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印发 高速公路 信用 评定 通知
河北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9年1月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