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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方案


 

中共河北省纪委

驻省交通厅纪检组文件

冀交纪字〔20066

关于印发《河北省交通厅 关于2006 年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2005年,省委、省政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省各项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利用一年的时间,在邯郸市和省直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及119个县(市、区)开展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中央纪委监察部正在着手研究向全国推广。中央电视台等30多家新闻单位进行了跟踪报道。今年2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白克明书记、季允石省长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毅对2005年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06年全省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省委、省政府批转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2006年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四个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一是全面清理权力;二是编制公开职权目录;三是制定公布流程图;四是实行动态公开。根据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我厅成立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河北省交通厅关于2006年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厅有关部门会签并经厅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厅直具有行政许可权力的单位一并执行;无行政许可权力的单位参照执行。

 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是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的一场“自我革命”,是对传统管理方式和行政理念的一次更新,难度大,任务重。要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必须从解决思想问题、统一认识上入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起这一重任,迅速将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厅党组的部署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进行思想发动,教育党员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高扬“树、讲、求”主旋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提高依法行政、规范用权的意识,不断加深对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重要意义的理解,摒弃模糊认识,着眼于大局和长远发展,增强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对照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六年四月四日

 

 

关于2006 年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20064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以及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具有交通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打造“阳光交通”,根据省委、省政府批转的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和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部以及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度,促进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方便社会或系统内干部职工知情、办事,不搞形式主义;便于监督原则: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保障各方面监督权利的实现。

 ()目标任务。厅机关今年要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并按照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动作进行。开展这项工作要做到“四围绕四结合”: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开展,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来开展,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民主评议活动相结合;围绕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来开展,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围绕学习党章、贯彻党章、执行党章、维护党章来开展,与“树交通新风,建廉政行业”相结合。努力使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真正建立起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有力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机构设置。厅设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焦彦龙同志担任,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驻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厅人事劳动处、厅体法处、厅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驻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公开内容。每个部门(厅机关各处室以下称部门)的行政权力和事务性工作。厅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岗位申报的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涉及人、财、物、事管理等重要权力部位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凡无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保密的,均须予以公开;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暂时不公开的,予以备案;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保密的,不得公开。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必须围绕部门和岗位权力的行使,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加大工作力度,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清理审核备案(45月)。1、全面清理。依据法定授权确定的职责和厅“三定”方案所行使的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的范围包括:本部门所行使的专门职权;公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共有职权;以本部门为主体行使行政行为的职权;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行政行为的职权。清理出的职权项目,要按照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分的职权类别,并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登记造册,经厅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行政权力类别、名称、来源依据等,清理结果必须全面、真实、合法、准确。各部门在清理上报时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2、确认申报。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清理的结果进行确认,并就每项职权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形式等提出具体意见。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部门行政职能和岗位职能变化时,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整说明,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程序及时修订、公布。

 ()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56月)。各部门必须编制本部门及每个岗位的职权目录和覆盖权力、办事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职权目录应载明:1、职权名称。所行使职权的名称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表述,做到准确、规范,不得使用简称。2、职权来源依据。职权来源依据必须使用文件全称,并列出具体条款和内容,按照法律效力的高低进行排列。3、职权行使责任人。明确职权运行各环节的责任岗位人员。流程图应载明:1、行使权力的条件。即依照职权主动行使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申请行使职权的依据。2、承办岗位。即行使行政职权各个环节的人员。3、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即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4、办理时限。即完成某一工作的时间限制。5、监督制约环节。即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6、相对人的权利。即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7、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即行政管理相对人表达诉求、申请救济的渠道和方法等。上述内容发生变更时,要在2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修订并公布。内部事务性工作暂时找不到法律依据的,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公开权力运行过程(67月)。按照法定程序和科学民主、高效便捷的要求,围绕重点部位权力的行使,从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主动公开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重点权力部位:在内部事务方面,重点围绕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经费支配权,物资分配权,商务活动选定权,职工福利、住房、小汽车、通讯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开支以及其他重要权力的行使进行公开;在管理社会事务方面,重点围绕行政收费事项的设定和办理,行政处罚,项目规划和审批,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路收费权转让,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分配使用,以及其他重要权力的行使进行公开。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决策方面,要建立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和决策公开发布等制度,依法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便于社会知情监督。执行方面,要在履行职责或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时,特别是在行使审批、收费、职称、奖励、处罚等权力时,必须公开行使行政权力或办理事项有关的情况,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时限要求办理各类事项,并认真听取社会群众或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意见。执行结果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公开形式和时间要求。凡应让厅机关全体人员知情的,应在厅机关内部公开;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凡应让社会知情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要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公开行政权力及运行状况。公开的载体,由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范各类公示栏、简报、电子网络等,大力推进窗口公开和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同步公开。到今年年底,厅机关内部事务要在内网公开,并全部实行网上办公;行政许可事项要在外网公开,并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注重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通过丰富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建立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料库,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今后在新建、扩建办公场所时,要把“通透式”办公作为审批要求,减少和避免一人一室办公,最大限度地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式。公开的时间应与内容相一致,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确保公民和系统内干部职工能随时获得各类权力运行信息和结果。凡是社会群众申请获得有关工作信息的,受理部门应予登记,并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权力公开的范围和时限要求,对属于公开范围且可以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在收到申请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凡答复提供信息的,要在自答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予提供的,要说明理由和解决途径。对不属于公开事项的,要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原因和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把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关键措施,经常听取各部门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加强指导协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

()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优化发展环境,遏制和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的高度出发,深刻领会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氛围,使人民群众和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规定,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践活动中,以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际效果,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成效。

()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把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在厅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及时采取不同形式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情况,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和本系统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驻厅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协助厅领导小组把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内容,严格组织考评,并定期组织群众评议;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在查处案件中要同时检查执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公开,搞虚假公开、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因公开不力、造成工作延误或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从严处理。

(四)厅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焦彦龙(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陈永久(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刁厚枝(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监 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刘进明(驻厅纪检组副组长)

  副主任:齐树平(厅体法处处长)

  副主任:李绪明(厅人事劳动处处长)

副主任:王志强(厅办公室主任)

  工作人员:张维超、汪天涌、赵建军、牛建军、毕建伟 

  办公地点:厅机关二楼原保先教育办公室

  附件(由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统一制作):

  1、行政职权目录(目录范例另发)

  2、涉密的不公开项目登记表、样表

  3、权力运行流程图、样图

  4、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登记表、样表

 

 

 

 

 

 

 

 

主题词:行政权力  公开  透明  实施方案  通知

  报:省纪委、交通部纪检组、省直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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