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 要 告 示
重 要 告
示
一段时间以来,群众对招标代理的投诉较多:一是对投标人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二是招标文件带有歧视性条款或用较为模糊的语言;三是评标细则照抄照搬不同行业的文本,给投标人造成损失;四是与投标人私下搞不正常活动或直接向投标人索要财物;五是不退或少退质押金;六是在资审中"优亲厚友";七是帮助投标人串标;八是该公开的事项不及时公开或不愿公开;九是态度不好;十是不让投标人报名等。这十种现象和问题给河北交通带来很坏影响,已经引起厅领导高度重视。厅权力公开办正组织力量对此现象和问题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处理。希望各投标企业自觉遵守河北交通建设市场有关管理规定,维护河北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同时对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或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311-83035122传真:0311-83035366电子邮件:hbjtqlgk@163.com。也可以在此网站的"投诉栏"内进行投诉或在有关栏目内发帖反映。厅权力公开办真诚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或反映真实问题,以更好地为河北交通建设市场服务。
厅权力公开办
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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